文旅部: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现就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周密做好组织工作。要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遵守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相关防疫规定。
(二)规范经营活动。各地要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旅行社要确保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三)加强监督执法。各地要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启动******
中新网4月13日电 位于昆仑山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间的和田,曾是古丝绸之路南道重镇,以丝绸、地毯、玉石等众多特产而闻名。你眼中的和田什么样?你与和田又有哪些故事?
4月13日,由中国新闻网与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共同主办的“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正式启动。
征集将持续至2022年7月底,结束后将评选优质作品予以奖励,并通过中国新闻网及其新媒体矩阵进行网上展播。
征集要求:
积极向上,创作手法新颖,以“遇见和田”为主题,用镜头展现和田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等,力求展现和记录和田的发展变化以及各领域民众建设和田的摄影作品。
1、作品规格:
1)形式体裁不限,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需符合征集内容。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可多次投稿;
2) 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接受创意类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更换背景等技术处理);
3) 图片说明须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
4) 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5-10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5) 投稿统一接收jpg格式文件,单幅图片不能小于1M,不大于10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
6) 投稿方式为电子文件作品;
7)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稿者需遵守以下原则和规定:
1)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 征稿期间,投稿作品若被用于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展。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应将大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主办者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稿酬。
6)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1)系统投稿
投稿地址:https://actshow.chinanews.com/htpic22/user/login
(2)其它方式投稿:
1)私信投稿:可关注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微博,通过私信投稿
【注:此种投稿方式需下载《报名回执表》,下载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cn/fileftp/2022/03/2022-03-06/U435P4T47D49877F24532DT20220307151821.docx
将摄影作品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所在地区+报送单位+负责人姓名+作品标题”命名(个人报名不写报送单位);
《报名回执表》填写完需重命名,文件名称与摄影作品文件名称一致,统一发送。】
主办单位:
中国新闻网
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
新疆和田地委网信办
特别项目支持:
安徽驻新疆援建指挥部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13522053772
内容咨询:(010)6899 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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